“選定山西大學、太原理工大學、太原科技大學和山西農(nóng)業(yè)大學4所省屬高校作為試點單位,探索開展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試點工作。”
近日,交通運輸部印發(fā)《關于長安大學開展公路基礎設施智能感知技術研發(fā)與應用等交通強國建設試點工作的意見》(交規(guī)劃函〔2021〕520號,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,批復長安大學交通強國建設試點實施方案,長安大學正式成為交通強國建設試點單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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